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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纠纷
对面积误差的处理有何规定?
以3%为界限。3%以内多退少补。超出3%的,有权退房;不退房的,3%以内多退少补,3%以外部分有惩罚性质,属面积缩小的,卖方双倍返还价款,属面积增大的,卖方承担价款,产权归买方。
买受人在什么情况下有权请求解除合同的规定
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义务,在被允许推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则构成根本违约,另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一年内(合理期限)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一年内,完全由于出卖人一方的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全属证书的,出卖人一方构成根本违约,买受人有权行驶合同解除权,同时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
房产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购房者有权退房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回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做书面回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开发商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法院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有效。
逾期交房责任无约定,可否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虽然合同没有明确具体的违约责任,但并不影响在开发商逾期交房时向其主张违约赔偿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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