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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承揽人的保密义务
《合同法》第266条规定;“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因此,如果合同约定承揽人对于其工作有保密义务的,承揽人应严格遵守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秘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因其违反此义务给定作人造成损失的,定作人还可以向其请求损害赔偿。
业主车辆丢失赔偿案件的处理规范
1)如果对小区业主车辆的管理是一种特约管理,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的保安费包括车辆保管服务,那么发生车辆丢失的,业主可以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依保管义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如果没有约定,但有证据证明物业管理公司疏于管理,未尽到安全防范义务或未配备应有的安全防范设备,对车辆的丢失有过错的,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3)如果物业管理公司设有专门的停车场,并对停放的车辆收取场地使用费,我们应根据其收费的数额和车辆的价值比率,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体现的意志有何不同?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合意。但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意志所能决定的,它取决于国家法律对该合同的态度和评价。这就是说,即使合同已经成立,如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效要件,仍然不能产生法律效力。所以,合同成立体现了合同自由的原则,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而合同是否生效,则体现了国家对合同所作的肯定或否定的评价,反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
债权能否赠与
从理论上讲,债权当然可以赠与,在继承关系上其中就包括赠与继承的这一继承方法。在实践中债权可以转让,当然也可以无对价的转让,也就是赠与。民事债权的赠与也应当通知债务人,虽然不需要债务人表态同意与否,但是告知债务人权属的变化情况有利于新的债权人行驶债权。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方应当支付违约金,但未约定违约金计算标准的,如何处理?
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具体可表述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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